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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铜都贷"投资者进行退赔 退赔比例12.3%


来源:中安在线

投资了1万块,只能拿回1230元。记者昨从铜陵市铜官山区法院获悉,该院已经对我省首家崩盘的P2P“铜都贷”的投资者进行退赔。根据统计,应退赔给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接近1亿元,可执行退赔总金额仅有1200万元左右,因此该院最终确定“铜都贷”的退赔比例为12.3%。

原标题:法院对"铜都贷"投资者进行退赔 退赔比例12.3%

投资了1万块,只能拿回1230元。记者昨从铜陵市铜官山区法院获悉,该院已经对我省首家崩盘的P2P“铜都贷”的投资者进行退赔。根据统计,应退赔给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接近1亿元,可执行退赔总金额仅有1200万元左右,因此该院最终确定“铜都贷”的退赔比例为12.3%。

[进展] “铜都贷”近亿元投资未收回 退赔比例为12.3%

12月22日,铜官山区法院就P2P“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启动退赔程序。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该平台在崩盘前尚欠1682名受害人99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该法院明确认为,铜陵苏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玉根、吴晓军等涉案人员应对该损失进行退赔。

法院在对该平台进行清算后,发现尚余可执行退赔总金额约为1200万元左右。并最终确定了退赔方案为,所有受害人均按约12.3%的比例退赔。每个受害人的退赔比例乘以本次退赔总额即为每个受害人本次的退赔数额。而在该公告下方,法院也列出了详细的受害人退赔表,以供投资者查询。

该退赔方案同时也将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据了解,该公告公示期为60天,在公示期内若没有其他债权人提出异议,投资者对此方案也不提出异议,则退赔即按此执行。

据了解,目前尚无其他P2P崩盘案进入退赔程序。

[延伸] “徽州贷”两被告上诉 可执行财产额不足千万

而与“铜都贷”同样受到广泛关注的还有合肥的“徽州贷”。昨日记者获悉,“徽州贷”两名主要负责人刘某某、刘某因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合肥市中院提起了上诉。一审法院因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罚款40万元。刘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根据侦查,“徽州贷”将已经过期、或者已经履行过的虚假标的反复在平台上发布,吸引2000余名投资者,吸收资金达2.5亿元,至今仍有4500万元损失尚未归还。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在该平台出事后,警方曾对平台进行清算,发现平台上的余额所剩无几。

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目前“徽州贷”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刘某某此前用投资款购买的3套房产,5辆轿车,以及数百箱别人抵债的白酒。据估计,3套房产的价值约600万元,轿车价值约百万,数百箱白酒大约值80万元。即目前,该平台可供执行的总财产不足千万。“这个案件后期退赔肯定也是制定一个比例,但目前比例尚未确定。”

标签:中院 合肥市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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