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答复律师申请“专车新政”公开10项有8项拒绝回应

作者:郭睿

2015-11-26 第429期

11月25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中心研究员、律师吴飞收到交通运输部对其就网络约租车(简称专车)相关信息公开问题的回复,交通部对其申请公开的10项信息中,认为7项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 2项可参阅交通部

11月25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中心研究员、律师吴飞收到交通运输部对其就网络约租车(简称专车)相关信息公开问题的回复,交通部对其申请公开的10项信息中,认为7项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 2项可参阅交通部网站内容,1项为保密信息不予公开。吴飞对此回应并不满意,表示将发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11月2日,吴飞以普通公民身份,通过邮政快递和网上填写的方式向交通运输部递交了对“专车新政”的信息公开申请。包括询问交通运输部是否认为专车发展有利于消费者出行,是否支持以出租车方式监管专车,是否听取过消费者和传统出租车司机的意见等。交通部对此项回应称,在研究起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过程中,征求过乘客等消费者代表、传统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专车”驾驶员代表、“专车”平台、传统出租汽车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相关建议情况已于2015年11月10日公布在交通部网站。

10日公布在交通部网站的征求意见汇总,包括“专车”是否应作为新业态纳入管理、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巡游车经营权改革等十类问题,吴飞认为,这些意见汇总仅对应他申请中的第6项公众反映意见,和申请中第1、2、3项是两种问题,交通部对不同问题统一回应,属于敷衍,吴飞对此表示失望,认为这体现了交通部不重视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

除此之外,吴飞还提问交通部是否对“专车拥堵论”进行了调研,是否接受专家认为“专车新政”方案存在“重大缺陷”而建议不出台,是否评估了上海发放专车牌照模式等,交通部对这几项申请均回应称,“不属于信息公开的范畴”。吴飞提问专车方案是否征求了发展改革、工商、税务、网信等部门的意见,交通部回应称相关部委意见属于“尚未解密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吴飞告诉凤凰网,他在此前提出的10项信息公开中,最关键的部分是这个决策过程是否真正听取了公众意见,并认真对待。以及,根据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出租汽车的管理保留于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方式出台,而交通运输部拟以部委规章方式出台出租车管理规范,有越权之嫌。

对交通部的答复,吴飞认为行政部门惯于不重视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不重视公民权利。他告诉凤凰网,明天将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国务院裁决,下一步或将考虑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吴飞

附录:

吴飞此前递交信息公开申请内容:

1、  贵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是否征求了消费者的意见,相关消费者是否支持发展专车,是否支持以出租车的方式监管专车?贵部认为专车发展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出行?

2、  贵部在制定征求意见过程中,是否听取过传统出租车司机的意见,他们是否愿意转型做专车司机,出租车司机转型做专车司机有什么困难,是否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社会团体、司机协会,来代表出租车司机说话?

3、  贵部在制定征求意见稿过程中是否向专车平台企业、传统出租车企业征求过意见,专车平台企业是否支持以出租车的管理方式来管理专车,贵部是否觉得专车跟出租车是一回事?

4、  最近“专车拥堵论”被广泛传播。贵部对此问题是否有专门调研,是否掌握相关数据,是否认可这些论断?

5、  贵部是否听说,有专车平台实施车辆7年退出政策?贵部认为,该政策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比一刀切的变更为营运车辆,8年报废更合理?

6、  这次征求意见之后,公众反映意见的情况如何,具体有条多少支持,多少条反对,反对意见集中在那些方面,如何确保公众建议被认真对待?

7、  有部分学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建议不出台。贵部是否已听说此事,是否进行了相关讨论,是否准备接受这些意见?

8、  在本次征求意见之前,上海市刚刚发放了全国第一张专车牌照,贵部是否支持上海模式,是否评估了上海模式?

9、  征求意见稿提出发展改革、价格、通信、公安、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网信等部门将参与专车管理,贵部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是否征求这些部委的意见,相关部委意见主要集中在什么方面?

10、  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二条明确,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条规定明确将出租汽车的管理保留于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方式出台,现在交通运输部拟以部委规章方式出台出租车管理规范,虽非首例,但是否有越权之嫌?

(凤凰网: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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