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院改判“上校共谍”18年 没收犯罪所得
2015年11月26日 07:33
来源:环球时报
“最高法院”考虑到罗态度良好,“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中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等罪,判刑18年确定”。
原标题:台法院改判“上校共谍”18年同时没收“犯罪所得”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据台湾《中国时报》25日报道,台湾前“国防部军情局”上校罗奇正被大陆策反成为“共谍”,台“最高军事法院”本来将他判处无期徒刑,后来“军事审判”回归普通法院审理,“最高法院”考虑到罗态度良好,“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中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等罪,判刑18年确定”,同时没收12.5万美元和105万港元“犯罪所得”。
罗彬(资料图)
《中国时报》称,罗奇正于2004年吸收台商罗彬,并将其派往大陆搜集情报,之后罗彬身份曝光被抓,被大陆策反后吸收罗奇正当了“共谍”。罗奇正被控自2007年1月起,窃取“军情局”赴大陆情报员等大批机密数据,再储存于随身碟内,交给罗彬带往香港转交大陆情报人员,获取酬劳,大陆再“喂交”部分情报给罗奇正,让他向台湾虚报。案发时罗奇正是现役军人,原由“军事法院”审理,几审都将他判处无期徒刑,后改由“高院”审理。《自由时报》称,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台湾“陆海空军刑法”定义的“敌人”,因此泄密对象为大陆,应该受到重惩。《中国时报》称,“国安”单位侦办本案时,还意外追查出前陆军少将罗贤哲违法复印机密文件,经调查发现他也是“共谍”,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定谳,“罗贤哲也是国军50年来遭策反的最高阶共谍”。
罗贤哲(资料图)
有岛内舆论称,两岸近几年相互情报渗透从未放松。台视此前认为,台湾军事情报搜集的训练不如大陆严谨,导致忠诚度不一,加上情报单位经费短缺,无法给予情报员有力资助,易出现漏洞。还有学者对一些所谓“共谍案”提出质疑,认为一些人泄密应是事实,但是否知道泄密后信息会跑到大陆手里则有待查证。还有分析说,蓝绿政客在“共谍”和卖台议题上互相指控,导致“有颜色的间谍”成了台湾特产。(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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