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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诉讼服务模式 温江法院创设“家门口法庭”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成都11月11日电 (记者 陈曦)庭审来到家门口,调处答疑在家头。近年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江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一心多点”诉讼服务体系,有效整合诉讼服务窗口和诉讼服务点功能,创设“家门口法庭”,极大地满足了基层人民的诉讼需求,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标题:创新诉讼服务模式 温江法院创设“家门口法庭”

温江法院“家门口法庭”审判现场。(图片由温江法院提供)

温江法院“家门口法庭”审判现场。(图片由温江法院提供)

人民网成都11月11日电 (记者 陈曦)庭审来到家门口,调处答疑在家头。近年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江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一心多点”诉讼服务体系,有效整合诉讼服务窗口和诉讼服务点功能,创设“家门口法庭”,极大地满足了基层人民的诉讼需求,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院坝里的审判

2014年7月30日上午,一场民事诉讼在该区寿安镇长青村2组村民张强家的院坝里拉开了序幕。原来,郝林和同事张强因打牌争执,双方抓扯导致郝林受伤,郝林请求法院判决张强支付其各项损失20820元。

三张桌子、六把椅子,法庭就设在被告张强家的院坝里,柱子上悬挂的国徽庄严肃穆。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它开庭的地点既不在温江区法院,也不在派出法庭,而是在被告张强家的院坝里。

威严的审判庭开到了自己村里,当地群众闻讯纷纷赶来欲看个究竟,小小的院坝里涌进了30余名旁听群众。庭上双方据理力争,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温江法院副院长杨晓梅告诉记者,这场庭审和一般的庭审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在涉及到一些群众非常关心但不甚了解的法律规定时,审判员会对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进行详细解释。比如对医疗费和误工费的计算方法,精神抚慰金的求偿条件等问题,审判员就直接宣读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原告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重新审视自己的诉求,哪些符合法律规定,哪些则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杨晓梅认为,将法庭“开”到村里,把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融入审判过程中,这样不仅使基层群众了解和认识到法院的庭审办案过程,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知识,而且到场观看庭审过程,实现了对法院司法工作的监督,使法院的审判更加公正公平,对加强基层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信任度,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杨晓梅说,法庭审判更多的是服务,如何真正做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关键就是要解决诉讼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诉讼服务端口每前移多一步,群众的诉累就会减轻一分,这就是法院设立“家门口法庭”的初衷。

标签:支付 审判庭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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