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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理“徐俊峰的钱包”


来源:羊城晚报

“朋友在步行街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是徐俊峰的,卡10多张,现金1000左右,动车票两张(徐俊峰,徐海腾),车票是明天的。大家帮忙扩散。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正能量!失主请联系:13930709613,18233717777,好人好事,有谁在龙洞或认识的麻烦帮忙转发一下。”

原标题:别理“徐俊峰的钱包”

一些看似“正能量”的寻人帖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时而隐没,时而引爆,始终未曾停息。众多心存善念的市民纷纷伸出援手,传播正能量。殊不知,您觉得于己无害随手转发的,很可能是一则虚假信息!而这些虚假信息的传播,降低了人与人彼此间的信任度,当真正有需要求助的事时,大家可能会变得麻木。

微信事件

朋友圈里都在转——

“徐俊峰的钱包被捡到”

“朋友在步行街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是徐俊峰的,卡10多张,现金1000左右,动车票两张(徐俊峰,徐海腾),车票是明天的。大家帮忙扩散。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正能量!失主请联系:13930709613,18233717777,好人好事,有谁在龙洞或认识的麻烦帮忙转发一下。”

3日晚上,在广州工作的朱小姐和宋小姐一前一后在朋友圈内转发了这条消息,一打听,她们均说,消息来自“朋友的朋友圈”。

“我当时看着觉得挺正能量的,毕竟我也曾经丢过钱包,试过再也找不回来的感觉,而且车票指明是‘明天’,想着车主肯定很着急,于是没有多想,顺手就转发了。”宋小姐说,消息提及到“步行街”,这让她马上想到了北京路步行街。而朱小姐想到的是上下九步行街,“留有电话,并且感觉挺着急的,就信以为真了。”当得知这是虚假信息时,朱小姐和宋小姐均很苦恼,本来传播正能量是做好事,最终却发现是上当受骗了。

看到朋友圈内此信息,乍一看,记者也以为是“正能量”信息,但细看后发现,这条信息充满漏洞:“步行街”没有明确指明是哪里的步行街;“车票是明天的”却没有具体时间;这则消息与“在龙洞”的人有何关系?有可能是发布信息方故意迷惑。

随后,记者在网上搜索整条信息,发现有72000个相关结果,较早可追寻到今年7月,集中爆发在9月和10月,但难以查找信息源头。这些信息中,“失主”姓名、联系电话及物品描述均相同,已被外地警方证实为虚假信息。

那么问题来了,信息中的电话和姓名是怎么回事?记者尝试拨打了“拾金不昧”的人留下的电话,发现电话所在地均显示“河北沧州”,均提示“空号”。至于徐俊峰、徐海腾为何人,有网友猜测为发布者随便编造。

每年高考时,白娅倩都丢准考证

在今年高考前后,还有一则牵动网民爱心的“白娅倩丢失准考证”的假信息:“朋友捡到一张高考准考证,谁认识通知下,别耽误了高考大事。白娅倩,考点一中,考场013,座号11,准考证号204101311……”,被网友调侃为“年年高考都找白娅倩”,也是一个网民爱心和善良被绑架的案例。

延伸话题

“正能量”你会毫不犹豫转发吗?

记者在网上调查多位网友,类似“捡到一个钱包”的信息,总体来说,选择“不会转发”的,远比选择“会转发”的多,但仍有部分网友选择后者。

选择不会转发的网友,大部分认为不能确定信息真实性,为避免传谣而选择忽视,另外也有“不愿意让圈中客户看到”、“即使转发了也没有用”、“应该找警察,而不是在朋友圈中这样传播”等理由。选择转发的,更多人是怀着乐于助人的善心,希望“顺手转发”能帮助人,但对于信息的真实性,部分人认为“能确定真实性一般都会转”,也有人认为“在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情况下,只要对他人不造成伤害,转发又何妨?说不定真的能帮到人呢”。

善心转发帮人帖真是无害?

心理学家何日晖说:“从一个普通的心理学来讲,当人付出时,会快乐,会被认同,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转发这个信息,非常简单,可以说是举手之劳,会让大家乐意去做。”

“但是,这些虚假信息是在利用人性善良的一面,扰乱了网络的秩序,降低了彼此的信任度,以后真有正能量的事,大家可能会变得盲目。”何日晖说。

如果转发所谓的“正能量”是为了虚荣心,心理学家胡慎之提醒市民,勿陷入“假自我”状态,“做好人成本很低,并且会被很多人看见,这非常符合大众道德,自恋得到满足的同时,又在一件好事中获得存在感。就好像小时候好人好事,在马路上捡到钱,给老师,在老师表扬中,在同学们赞许的目光里获得存在感,甚至,有一种优越感。所以说,当自我是来自他人评价和目光里时,是假自我。”

如何辨识真假助人帖子?

首先,检查信息的精准度,虚假信息描述比较模糊,在具体时间、地址、具体名称等方面表达不清,或直接存在信息欠缺的情况。

然后,可以问清楚信息发布或转发方信息来源。如果对方都不清楚具体信息来源以及相关情况,就要提高警惕了。

最后,可将信息中的关键词,例如姓名、电话、事由等内容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基本就能辨别真假了。

发布虚假信息意在何为?

对于信息中留有电话号码的情况,有网友提醒市民:发布这种虚假信息的,除了恶作剧、博取转发量,还有一种可能,留下的手机号码直接连接到声讯台,拨通电话后,扣取高额话费,造谣者以此来获利。

转发谣言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编造、传播上述“捡钱包”等谣言是否属于违法?

公士公益团队发起人、北京律师张新年提醒,编造、传播上述“捡钱包”类信息,虽然不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或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该规定中的“其他危险方法”是对谎报险情、疫情、警情行为的兜底,这三种行为之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只要具有相当的违法性,便可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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