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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游客收到644元退款 扣了156元


来源:华西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讯 (记者李逢春)10月4日,四川广元游客肖先生一家三口在青岛吃一顿海鲜,随后引发了全国轰动的青岛“天价虾事件”(本报连续追踪报道)。10月9日下午,此事有了最新的进

华西都市报讯 (记者李逢春)10月4日,四川广元游客肖先生一家三口在青岛吃一顿海鲜,随后引发了全国轰动的青岛“天价虾事件”(本报连续追踪报道)。10月9日下午,此事有了最新的进展。

几天来,青岛相关职能部门最开始“踢皮球”,让愤怒的肖先生“当着警察的面,屈辱地掏出800元只求尽快脱身”。经本报等多家媒体连续追踪报道后,青岛方面认定该海鲜店价格标示存在误导消费者,启动调查程序,而后关停当事海鲜店罚款9万元,再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

肖先生向记者证实,9日中午,青岛市北区物价局一名女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该女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的道歉。正式道歉后,她告知肖先生:4日当天收的餐费将全额退还,请他提供一个个人的银行卡号,会尽快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电话里我说,不需要800元全退,只把多的钱退给我就行了。我吃了那顿饭,该付的钱要付。”随后,女工作人员询问记录了当晚吃了哪几个菜,肖先生一一告知。“大虾、豆腐、火烧、啤酒等等,按菜单,100多元钱,不会超过200块。”

9日下午,肖先生的手机收到了提示短信:石某某已于10月9日向尾号为8268的工行账户汇入644元。这正是当日青岛市北区物价局联系后提出的退款。

肖先生说,最终,对方扣除了156元,而这个钱正是他认定的菜单中的价格,“汇款人可能是物价局的工作人员”。

 

早先报道:青岛“38元一只虾” 食客:老板拿棍威胁 还要叫人

菜单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青岛大排档天价大虾事件”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当事人南京游客朱先生和四川游客肖先生,他们还原了事件经过。

青岛大排档一盘虾卖1500余元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爆料网友肖先生称,10月4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另一位有相同遭遇的朱先生向北青报记者提供的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

此外,网友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善德活海鲜烧烤”的价目单,该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一个”还是“一份”,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店家:“38元一只”很便宜

北青报记者按照朱先生给的信息找到了“善德烧烤”的预订电话,店家表示,该店大虾是海捕大虾,且是活的大虾,营养价值很高,38元一只已经很便宜,并称,“一只大虾300多的也有,一般人吃不起。

针对两名游客称,在纠纷过程曾遭到店家威胁一事询问店家时,对方却已经挂断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时,已经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青岛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告诉北青报记者,该事已经引起青岛物价和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青岛市工商局已安排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去现场调查,将会视具体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此外,石主任称,为了改变这种屡禁不止的宰客行为,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此外,青岛工商局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以便市民和到青岛旅游的游人随时查询。

当事游客:吃前店家称“按份算” 菜单标着“按个算”

有两桌游客遭遇“天价虾”

北青报:能讲述下当时事情的经过么?

肖先生(四川赴青岛游客):10月4日我们一家3口人是第一天到青岛,找到旅店后,就在旅店旁边找地方吃饭,因为其他饭店人比较多,最终选择了这家“善德活海鲜烧烤”。我们在看到菜单后,也曾询问过菜单价格,看到“大虾38元”时,问老板“是不是38元一份”时,老板回答“是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询问了老板螃蟹价格,58元一只,一盘扇贝,10元一份。我们还点了一扎啤酒,菜单写的是38元/大扎,但是后来老板说是120元一扎。

朱先生(南京赴青岛游客):我们一家7口人,也是10月4日晚上8点多钟去吃饭,吃完饭大概9点半左右。当时点菜时曾特地问过店员怎么卖、是不是“一份”的价格,因为之前也看过很多新闻报道,就怕有误会。店员回答说是的,让我们放心,说这都是按照一份一份的价钱。

我们点了虾、咖喱、海蛎子、面,差不多六七个菜。当时有一个插曲,吃虾的时候,我们觉得是“死虾”而不是老板承诺的“活虾”,因为冻过的虾子和活虾不一样,后来给我们换了一盘。9点多钟结账时,我看到菜单,老板才说38元一只,我们一共吃了40只。

但如果是38元一只,他在一开始就应该问我们“你们要多少只”才对,为什么给上40只,我们点了40只么?

北青报:当时饭店的人多吗?

朱先生:不多,一共就3桌人在吃饭,其中就有我们和四川那位游客一家。

北青报:当时你们是认识吗?

肖先生:并不认识。我们比隔壁桌去得晚,我们正在吃饭时,隔壁南京的朱先生要结账,发生了纠纷时才被我们听到,我于是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一共1338元”,当我追问为什么这么贵时,老板说大虾是38元一只。

北青报: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当时吃饭时有注意到吗?

肖先生:吃饭前完全没有注意,因为已经询问过店家价格,所以就没有再注意,一直到结账时产生纠纷,店方才提醒我们,在价目单下方的那行“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字。

产生纠纷后,曾报警处理

北青报: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朱先生:第一反应就是“被宰了”,也听说过海南的一些价格欺诈的事情。很多媒体都有报道过,所以觉得我们被宰了。

北青报:后来就产生了纠纷?

朱先生:是的。我们和店家交涉的时候被隔壁四川的游客听到了,然后放下筷子也不吃了,说“怎么这么贵”!然后我们就一起找店家理论。

北青报:产生纠纷后怎么处理?

肖先生:后来我们选择报警。派出所说,这家饭店,前一天晚上也发生了两起价格纠纷,建议我们打工商部门电话,后来警官就走了。

朱先生:当时派出所说,事情管不了,他们没有执法权,这属于价格纠纷,让我们找物价局,但物价局说他们已经下班了,让我们报警找110解决,后来一直折腾到夜里12点多。第二天物价局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

结果一人给店家2000元,一人给800元

北青报:最终事情是怎么解决的?

肖先生:我们第二次打110,等辽宁路派出所的警察一来,我们就一起上了车。

朱先生:等到了派出所后,派出所方面出面协调,说先把钱给人家,在快凌晨2点的时候,我借钱给了店家2000元,四川的那位游客给了800元左右,后来我们就走了。

北青报:在店中时有没有出现什么情况?

朱先生:僵持一段时间后,周围有其他饭店的食客劝我们走吧,但是当我们作势要走时,老板就拿着一根大棍子,威胁我们,并且打电话叫人过来,说我们吃完霸王餐想跑。

北青报:什么样的大棍子?

朱先生:就是平时用来支撑遮阳大伞的那种棍子。

北青报:您对这件事怎么看?

朱先生: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特别窝火。我们也看到这方面的很多新闻,也很防范,但是防不胜防。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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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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