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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超速驾车疑被拍 盗走测速仪被判3年徒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冲动是魔鬼”,高速驾车疑被拍超速,为避收罚单,男子竟冲动盗走测速仪。

原标题:疑被拍竟盗走测速仪 “超速男”身陷三年牢狱之灾

中新网上杭9月11日电 (陈立烽 袁友凤)“冲动是魔鬼”,高速驾车疑被拍超速,为避收罚单,男子竟冲动盗走测速仪。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11日披露,该院审理了被告人邓某盗窃高速公路测速仪一案,被告人邓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5年1月7日,被告人邓某驾驶租赁的轿车在经过龙长高速公路某隧道出口时,看到路旁有测速仪器,就认为自己车速过快,怕被测速仪拍到而收罚单。他从龙岩西出口返回龙长高速A线,至移炉隧道出口处护栏边,在测速仪器旁拣起石头撬仪器上的手柄,把手柄撬断后提走测速仪器并把仪器放在轿车的后备箱。

随后,他从连城新泉方向下高速回到蛟洋老家,将移动式雷达测速仪器藏于家中。

经鉴定,被盗测速仪器价值人民币7791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多次供述其将车停放于紧急停车道,当看到测速仪后将测速仪盗走放置家中,能与证人证言、受案登记表、破案经过等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邓某主观上具有将被盗财物放置在家中进行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采取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的方法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被告人邓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邓某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测速仪已被追回,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完)

[责任编辑:PN058]

标签:测速仪器 超速 测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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