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黄金大米论文被撤销的借鉴

如果按照程序正义来做,黄金大米是不难得到人们支持的,这在科研上早就有先例。

美国塔夫斯大学研究人员在中国湖南进行的让68名6-8岁儿童食用黄金大米的营养学研究发表在2012年8月的《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现在,经过长期调查,该杂志以在获得中国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和所有受试者的知情同意表方面缺乏足够证据为由,将论文撤销。

对此结果,研究者和黄金大米的支持者感到失望。他们指出,相关数据和结论仍然是强有力的。位于瑞士的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执行秘书杜博克(A drianDubock)认为,研究并不存在任何道德违规行为,撤回论文是没有依据的。

尽管反对者认为撤回论文没有依据,但是,《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作出撤销论文的决定基于这一研究是在科学研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未得到执行下进行的,例如,一些让志愿者填写的知情同意表是在试验开始后才被志愿者收到。所以,撤销论文的决定不能说没有根据。

不过,黄金大米研究论文的被撤销首先让专业人员和公众产生的疑问是,论文的相关数据和结论并未造假,为何仅在知情同意上存在不足而撤销论文。目前撤销论文的原因主要是造假,包括试验数据和结果等造假,以及论文的结果不可重复等,但在知情同意方面的程序没有做到就撤稿,实属少见。

显然,这涉及一个通用的理念,结果正义也需要程序正义,只有程序正义,才能让人们接受结果的正义。把这一理念应用到科研上则是,尽管科研结果和数据并没有造假,结果是客观的甚至是可重复和可验证的,但是,如果科研过程(程序)不正义,没有按照人们公认的过程、方式进行,这样的科研结果也不可能被承认。正是基于这一点,黄金大米论文被撤销。

要求黄金大米论文以及其他所有论文写作者所从事的科研活动需要符合程序并非是某个人或某一机构的要求,而是科学共同体都认可的。这在2002年经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与世界卫生组织(W H O )修改制定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中得到充分体现。这个准则涉及了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要遵守的21项准则,而且成为各个国家医学组织和个人所公认、遵循的人体试验研究的伦理学原则。

不过,撤销论文并不意味着这一研究的终结或这一研究结果永世不得翻身。瑞士的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担心撤回黄金大米论文会影响人们对这一造福于人的科研成果的支持。其实,如果按照程序正义来做,黄金大米是不难得到人们支持的,这在科研上早就有先例。

1995年,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植物病理学家罗纳德(Pam ela Ronald)教授在《科学进展》上发表一篇文章,称发现了水稻免疫信号通路,认为A x21蛋白能够引起免疫反应。但在2013年,罗纳德发现自己错误地鉴定了A x21蛋白能够引起免疫反应,因而主动撤销了在《PLOS综合》和在《科学》上的两篇论文。此后,罗纳德并没有放弃,而是再次反复研究,终于证明另一种蛋白RaxX可以引起水稻的免疫反应,并发表在《科学进展》上。对此,美国康涅狄格农业研究中心植物微生物学家特里普利特(Lindsay T riplett)称罗纳德令人佩服。英国洛桑研究所农作物保护学家布鲁斯(T oby Bruce)称罗纳德为自己重新赢回了信任。

如果黄金大米的研究人员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原则,尤其是在知情同意上严格遵守规定,重新做一次研究,并且能得到此前相同或相似的结果,就可能是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完美结合,因而其研究结果将得到不只是学界的承认,也会获得社会的认同。同时,这对转基因食品和产品的推广也有相当大的说服力。

作者

张田勘

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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