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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称“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对毛主席的背叛”遭批斗


来源:凤凰历史

按说是理论研讨,可以畅所欲言,所以贺予生在一次发言中就直言不讳地说:“遗体火化是毛主席亲自签名的,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背叛,不应当保留遗体。”

核心提示:按说是理论研讨,可以畅所欲言,所以贺予生在一次发言中就直言不讳地说:“遗体火化是毛主席亲自签名的,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背叛,不应当保留遗体。”

本文摘自:《文史月刊》2011年第10期,作者:李松林,原题为:《一个北京插队知青的冤狱记》

◎口述/李松林 整理/张志善

上世纪60年代,我从绛县县委办公室借调到知青办工作,亲历、亲见、亲闻了北京插队知青贺予生的两年冤狱遭遇

一、这样好的一位知识青年

贺予生,1948年出生,山西省绛县人,后随父母定居北京海淀区,是北京101中学的高材生。

1968年12月,贺予生响应毛泽东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带着父亲贺恩和送给他的一至四卷《毛泽东选集》、一个毛泽东去安源的石膏像和母亲亲手绣了“革命到底”四字的枕套,到山西省绛县插队落户,先在勃村公社的西荆大队,1975年因知青并点,又转到勃村公社上高池大队。

贺予生来到农村,一落脚,就被选为知青队长。他不怕苦累,争挑重担,上高池大队缺少合适饲养员,他又自报奋勇喂养牲口。

他出工多,干活实,得到的工分也多,每年分红都在二三百元,在一个工仅分几毛钱的当时,这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他看到有许多缺劳力的家庭因欠款领不到口粮,便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分红拨给六七户最贫困的人家,连续坚持数年,合计好几千元,他从没放在心上,更没向他们要过。

他是非分明,嫉恶如仇,敢爱敢恨。他所在的公社学大寨只作表面文章,他提意见说:“学大寨要真干实干,不能搞形式主义,这样做是自欺欺人!”

上高池大队有个支委凭借权势建房多占了地基,他又首当其冲,揭发了此事,支委受到批评,退出了多占的地基。

他的品行和干劲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在人们的推选下,他从生产队记工员、生产队长,到大队会计、团支部书记、革委副主任、企业负责人,先后荣膺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县、地区、省各级“五好饲养员”、“学毛著积极分子”、“农业学大寨积极分子”、“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模范知识青年”、“模范干部”、“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并出席了山西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农业学大寨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参加了共青团山西省委组织的报告团,到本省各地巡回讲用。

二、贺予生认为“遗体火化是毛主席亲自签名的,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对毛主席的第一个背叛”

然而,灾难却悄悄向他袭来。

1976年10月28日至11月26日,贺予生参加了运城地委党校举办的知识青年理论骨干学习班。在学习班期间,组织讨论。按说是理论研讨,可以畅所欲言,所以贺予生在一次发言中就直言不讳地说:“遗体火化是毛主席亲自签名的,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背叛,不应当保留遗体。”同时在日记中写道:“毛主席遗体不火化是对毛主席的第一个背叛。对毛主席有没有感情,不在于是不是拥护毛主席遗体不火化,而是看他是不是忠于毛主席继续革命的思想,是不是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

有人汇报上去,这下捅了马蜂窝,学习班立刻变成了批斗会,大字报铺天盖地,批斗会接二连三,而且步步升级。

11月12日,正式成立了贺予生问题专案组,对贺予生限制人身自由,进行隔离审查。

在审查期间,又发现贺予生在1974年12月12日的日记中写道:“过去封建社会中的一些皇帝,还主张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现在有些党的干部,甚至中央委员,连这些皇帝都不如,反而热衷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孔孟那一套,这怎么行呢?”还说中央领导“太优柔寡断了”,对林彪反党集团“六六年就起疑,七一年拉垮,迟迟下不了断线的决心,甚至藕断丝连,终于酿成9·13大灾,一下使党使国家很被动……”

据此,专案组认定,这是对伟大领袖的恶毒攻击和污蔑,于当年11月26日将贺予生转回绛县。

[责任编辑:周昂]

标签:毛主席 绛县 知青 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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