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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制止腐败:朱元璋为皇后贺寿只摆四菜一汤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一天上朝时,朱元璋处理完朝政后说:“明天是皇后生日,朕准备在皇宫设宴,君臣同贺皇后寿诞。”众官一听无不欢欣。吉日一到,百官争宠,备足贺礼前来贺寿。菜肴摆上了桌,是简单朴素的:炒萝卜、炒韭菜、两碗炒青菜和一碗葱花豆腐汤,标标准准的“四菜一汤”。

为了刹住官场公款吃喝风,一些朝代颁布了限制公款吃喝的规定。汉景帝时制定法令,凡到地方后接受公款招待的官员,一旦被发现立即免职。后来下面反映这种处罚太重,刘启接受丞相申屠嘉等人的建议,于公元前156年阴历七月份重新下诏:凡接受吃请的官员,餐费自理,吃多少赔多少,但不再免职。最严苛的要算是北魏献文帝,他规定官员到地方巡视,吃掉羊一口、酒一斛者,“罪至大辟”,也就是判处死刑,同席吃喝者也有胁从罪名。

宋代官员“下基层”一律供应“券食”,超标受罚

在吃喝风最盛、甚至将之制度化,变成官员福利的宋朝,也曾立法整顿吃喝风,而且堪称历朝历代中立法最为详细的。具体到什么岗位的人不能接受吃请、什么时候不能吃请,这大概与宋朝大吃大喝之风盛行有直接关系。

宋代的《庆元条法事类·职制门》(卷七)“监司巡历”里,列出了操作性很强的条例,凡“下基层”公干、外出视察的官员,都有统一的就餐标准,一律供应“券食”,超标受罚,随同吏员也不例外。如果官员接受地方吃请,或是超标消费,将会被处分,甚至法办,即所谓“送法”。

据《庆元条法事类》记载:两宋时除规定“诸道守任臣僚,无得非时聚会饮宴以妨公务”。而对于官员吃喝时妓乐助兴,朝廷更有限制:除“州郡遇使命经过应官侍者”外,各州县官“非遇圣节及赴本州岛公筵若假日,而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职制敕》规定各官“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知湖州刘藻,因“在任专事筵宴,库帑告竭”,被降职罢官;干道五年,新知峡州郭大任,因被揭原在袁州任内“日事饮宴,殊不事事”,被撤除任命;淳熙三年,知嘉州陆游,因“燕饮颓放”被撤职;淳熙十四年,知平江府王希吕与祠禄官范成大、胡元质常相聚宴,“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宋孝宗怒而诎之。”

“四菜一汤”有效制止了“吃喝风”

这些制度虽然在某些节点和事件上起到了约束作用,却无助于改变整个官场风气,大吃大喝贯穿于两宋,直至灭亡。更值得思索的是,明朝从一开始就对公款吃喝予以极大约束,但公款吃喝乃至迎来送往的密度却不亚于宋朝。

朱元璋的故乡凤阳,至今还流传着一首“四菜一汤”的歌谣:皇帝请客四菜一汤,萝卜韭菜长治久安;小葱豆腐一清二白,太祖廉政万岁千秋。

原来朱元璋意识到那些借起义当上大官的人,有不少都忘了过去,凭借手中的权力过着花天酒地的奢侈生活。

一天上朝时,朱元璋处理完朝政后说:“明天是皇后生日,朕准备在皇宫设宴,君臣同贺皇后寿诞。”众官一听无不欢欣。

吉日一到,百官争宠,备足贺礼前来贺寿。菜肴摆上了桌,是简单朴素的:炒萝卜、炒韭菜、两碗炒青菜和一碗葱花豆腐汤,标标准准的“四菜一汤”。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文武百官,见此情景,颇感不解。于是,朱元璋就耐心解释:“萝卜上了街,药店无买卖”,“韭菜青又青,长治久安定人心”,“两碗青菜一样香,两袖清风好丞相”,“小葱豆腐青又白,公正廉洁如日月”。这时,朱元璋的目光转向满桌的贺礼,脸色陡然一沉说:“朱涛!”一个肥头大耳的官员慌忙跪下:“臣在。”“你这次的贺礼是什么?说!”“臣……翠珠二领,玉镯一双,金佛八座……”“你年俸多少,此物何来?拿下!”众官见皇上动了真怒,连本家侄子也开刀,个个吓得瑟瑟发抖。

朱元璋扫了一下那些脸现七色的官员们说:“你们的事今日免了,这些贺礼全作赈济之用。今日是皇后寿诞,从朕做起,从小事做起,今后不论什么筵席,最多四菜一汤,谁若违反,严惩不贷。此律颁布天下,对违反者,谁都可告,并有重赏。”那些官员们听了朱元璋的一番言辞,明白了他的用意,无不诚惶诚恐,连连称是。从此,四菜一汤在明初成为定律,有效制止了“吃喝风”。

[责任编辑:刘涛]

标签:朱元璋 四菜一汤 公款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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