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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篡改信息重伤公众安全感


来源:信息时报

户口的诱惑确实太大,许多人为之铤而走险。例如,“汕尾海丰售卖黑户口,警方初步认定两派出所勾连其中”(《新快报》4月25日)。派出所参与作恶,其危害比一般的办假证更大,公民信息被他们肆意泄露或篡改,公众还能有多少安全感?

珠江瞭望 ◎燕农 大学教师

日前,东莞当地微博“东莞学生部落”发帖称,“东莞外国语学校事先没有告知校服的价钱,发了校服后才告诉同学们价钱。属于先斩后奏,同学们看到这价格纷纷表示穿不起!”据媒体调查,该校发放的校服有12种不同季节的衣服,共18件,费用需2180元。校服价格由东莞市教育局联合多部门招标确定,将在今年东莞市直属中学执行。

近年来,围绕校服采购曝出的丑闻可谓接二连三。2013年,先是上海曝出“毒校服”事件,后是广东紫金县教育局副局长蔡志涛被曝开“父子店”,垄断校服供应8年。日前,新华社又有报道,海口市查处了系列窝案,49名教育干部被查处,其中就包括“校服腐败案”,报道就此追问:一件校服也要“吃干榨净”?由此可见,“穿不起”也是“学不起”的一种表现。

“穿不起”的校服备受质疑在所难免。一者,东莞市外来务工者规模庞大,打工子弟受义务教育政策的惠顾进得了学校、却买不起校服,岂不令人扼腕?二者,东莞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长冬短,有时甚至几乎无冬,购置春夏秋冬不同季节的全套校服,乃至于内穿的毛背心、毛衣均在其列,是否存在过度采购?三者,中小学生身体发育快,一套校服很难穿三年,一应俱全的18件校服套装,难免由于日后不合体而增加浪费。

中小学生要不要统一购买校服,教育部早有明确态度。2006年初,教育部出台文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明确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向学生免费提供。但基于城市很多中小学都有统一校服的实际,允许城市中小学购买校服,“但必须是在经济条件允许,学生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其实,遍翻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并无法律依据,只是停留于行政意见和红头文件中。

但是,因于“增强集体荣誉感”的行政意愿和或有的利益关联,很多地方将“自愿”演绎成了“统一自愿”,且校服采购质次而价高。抛开个案腐败不谈,就普遍意义而言,校服采购已经跌入一种怪圈。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提出“花钱办事”的四种模式,其中:花别人的钱,干别人的事,就会既不注重结果也不注重节约;花自己的钱,干自己的事,才会既注重结果也注重节约。事实上,校服采购就是“花别人钱办别人事”。

购买校服并不涉及财政资金,也不属于政府购买设备或服务,依据相关法律实施招标,本身就存在争议。事实证明,即便是校服公开招标,“花别人钱办别人事”的结果也未必让人满意。所以,整饬校服采购的种种乱象,要么让掏钱的学生和家长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变成“花自己钱办自己事”;要么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部分,由财政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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