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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元 接演《行尸走肉》只为保住工作


来源:新京报

凭借独特的天赋与勤奋,如今越来越多的韩裔演员开始在美剧里上位唱主角,如《破产姐妹》中总被取笑的韩国小老板马修·莫伊,《行尸走肉》中人气不亚于男主角的韩裔帅哥史蒂芬·元……在这部如日中天的僵尸剧中,史蒂芬·元饰演的韩裔小帅哥格伦,凭借灵活的身体和敏锐的头脑躲过了僵尸的N次来袭,越活越长寿,也逐渐成为观众的“心头肉”。昨日《行尸走肉》第五季正式收尾,此前曾被多次传出有可能“领便当”(指退出剧组)的格伦成为无数剧迷最为揪心的角色,而最终结局是美好的,同时也让我们来听听史蒂芬·元这位韩裔高帅富聊聊他心目中的“格

原标题:史蒂芬·元 接演《行尸走肉》只为保住工作

从第一季只会选择“跑”的外卖小哥到如今的第五季,史蒂芬饰演的格伦俨然已经成为了团队里的主力。

史蒂芬在《生活大爆炸》第三季中客串演出。

原著作者罗伯特曾称赞史蒂芬比漫画中的角色更可爱。

史蒂芬透露与“玛姬”在生活中也是好朋友。

凭借独特的天赋与勤奋,如今越来越多的韩裔演员开始在美剧里上位唱主角,如《破产姐妹》中总被取笑的韩国小老板马修·莫伊,《行尸走肉》中人气不亚于男主角的韩裔帅哥史蒂芬·元……在这部如日中天的僵尸剧中,史蒂芬·元饰演的韩裔小帅哥格伦,凭借灵活的身体和敏锐的头脑躲过了僵尸的N次来袭,越活越长寿,也逐渐成为观众的“心头肉”。昨日《行尸走肉》第五季正式收尾,此前曾被多次传出有可能“领便当”(指退出剧组)的格伦成为无数剧迷最为揪心的角色,而最终结局是美好的,同时也让我们来听听史蒂芬·元这位韩裔高帅富聊聊他心目中的“格伦”吧。撰文/孟天翔

不被看好、试镜失败

却得到客串“大爆炸”的机会

史蒂芬·元来自美国密歇根州第一代韩裔中产阶级家庭,五岁那年,他跟随父母从首尔移民到加拿大,然后定居美国。史蒂芬的父母经营着两家美容用品供应公司,尽管家境富足,但从小在自家商店里却发生过很多令他记忆犹新的事,如被抢劫,还险些遭遇纵火,史蒂芬曾亲眼目睹父亲与小贼斗殴。

史蒂芬的父母都很希望他从医,这也是所有亚裔移民心中最理想的职业。为此,史蒂芬在卡拉马祖大学念了医学预科,获得心理学与神经系统科学学位。就在他准备攻读研究生之际,一次韩国浸信会上负责弹吉他与唱歌的经历,让史蒂芬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对于表演的热爱。

2005年,他前往芝加哥,在那里结识了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上了人生第一堂表演课,还加入由亚裔美国人组成的即兴喜剧表演剧团Stir Friday Night,有了登台演出的机会,此后又进入第二城市戏剧团。在处女秀《Balm in Gilead》中,他出演一个来自哥伦比亚的毒贩,“妈妈来看了演出,她努力想找些词来夸赞我,但事实上真的很糟糕,我很受打击,心想如果以后确定要走这条路,即使只是因为好玩,我也得像那么回事才行。”

2009年10月,史蒂芬远离家乡,独自来到洛杉矶。“一开始父亲非常反对,他希望我能拥有稳定舒适的生活,但他依然给了我两年时间去追求梦想。实际上,去洛杉矶也是父母的建议,他们说如果认准这条路,那就去最可能实现梦想的地方。”

并非科班出身的他一开始并不顺利,多次试镜失败,仅靠几只商业广告维持开销,在试镜ABC电视台的情景喜剧再次失败后,选角导演丢给他在《生活大爆炸》第三季中客串的机会——出演因为无法忍受谢耳朵的怪癖而搬出宿舍的前室友,这个搞笑的小角色令史蒂芬得到了最初的关注。

为保饭碗接下热门剧

被原著作者评价“更讨喜”

在搬到洛杉矶的第六个月,史蒂芬入驻了收视率节节攀升的AMC热剧《行尸走肉》,出演格伦。“在这之前我其实得到了另一个剧的小角色,但经纪人回绝了,为此我还很不爽,但很快我被带进弗兰克·德拉邦特(《肖申克的救赎》导演、《行尸走肉》编剧及制片人)的办公室,他问我你想不想演这个剧?”机会降临得如此之快。

早在2005年,史蒂芬在朋友的推荐下看了这部罗伯特·柯克曼的畅销漫画,但并没有一直追下去,试镜那天他还翻遍四处,来找寻当年自己写的随笔。如今谈起这部赋予他全球知名度的热剧,史蒂芬有点不好意思:“实际上第一季刚开拍那段时间,比起这是一部怎样的剧集,我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保住这份工作。”

不过回忆起《行尸走肉》第一季刚开拍的情景,史蒂芬依然兴致盎然,“从气候宜人的洛杉矶搬到亚特兰大,这里的气温足足有114度(摄氏45度),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一堆僵尸满大街跑,这让我很兴奋。”

全剧组躲在亚特兰大郊外的乔治亚小镇,一拍就是几个月,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这部备受瞩目的僵尸剧在2010年万圣节播出当晚,便吸引了530万的首播收视人数和高达2.7的首播收视率,打破了AMC电视台开台以来的首播收视率纪录。来自世界各地的大批剧迷开始涌入这里,很多人大声呼喊着剧中演员的名字,也包括史蒂芬。

“格伦就像更年轻版本的我,他不会用极其小心谨慎的方式来看待事情,但是他却是一个为重要事情奋斗到底的人,不管在他身上发生什么,他总能快速打起精神。在这部剧里有很多令人烦恼的角色,让你觉得宁愿被丧尸吃掉,但格伦却在那样一个世界里给了你希望。”

漫画创作者兼制作人罗伯特·柯克曼称赞史蒂芬:“作为一个喜剧演员,你会为史蒂芬的表现震惊,他为格伦这个角色注入了更多独特的魅力,甚至比漫画里还要可爱、讨人喜欢。”

【也曾说NO】

他曾拒演丑化亚裔的角色

如今的史蒂芬走在街上,常常被人当做“格伦”认出来。他甚至曾在韩国遇过一个粉丝,整天守在他饭店旁的咖啡馆,就只因为他曾经有一次很早就离开了饭店。“对于她等我这件事,我感到不太好意思,所以我买了杯热巧克力给她。”

《行尸走肉》爆红之后,一位三十岁的越南裔工程师在网络上评论称:“格伦和玛姬的关系给了我希望,一个亚洲男性也能泡到白人美女!”是的,如今“格伦”已经成为亚裔美国人的英雄。多年以来,亚裔演员在美国影视剧中扮演的角色,都是保姆、洗碗工、书呆子、技术宅这样的小人物,偶尔有些“有钱”的角色,也往往被塑造成搞笑人物或是故意扮丑。而说着地道英语、泡着美国妹子的格伦,无疑是这些年来最为出彩的亚裔角色之一。

事实上,史蒂芬早年在芝加哥表演戏剧时,也曾被要求出演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电影《十六支蜡烛》中的Long Duk Dong,这个好莱坞塑造过的最令人讨厌的亚洲男性角色,但史蒂芬拒绝了。他对这类丑化亚裔人形象的角色深感抵触,“格伦就像是个前锋,我也不知道自己够不够资格举起这个火把,但至少我想为此做点什么,就是这样。”

“被当做食物让人焦虑,走红同样焦虑”

Q:听说在试镜《行尸走肉》之前,你就是原漫画的粉丝了?

A:是,我对这部漫画还挺熟,2005年一个朋友推荐我看的,那时候我刚来到芝加哥,每天有大量空闲的阅读时间,不过后来并没有追下去。给这部剧试镜时,我正在失业,急于找到一份工作,它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份恩赐,或者说一个奇迹。

Q:在确定要出演“格伦”之后,你又补上进度了吗?

A:后来我其实特意停了下来,尊重原始漫画这是当然的,但你不会希望人们看到的老是同一种东西,所以有时候预先去看漫画,反而没有帮助。罗伯特也说了,他开始对自己感到无聊,因为他已经完成了漫画中的故事,所以他真的很想创造出新的、更有趣的《行尸走肉》。

Q:《行尸走肉》和你早年在芝加哥第二城市戏剧团做的即兴喜剧表演完全不一样,有没有可能我们也能听到格伦在剧中讲笑话?

A:哈哈,如果有人能信任我去做这件事,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我愿意尝试任何事,实际上我们在片场经常讲笑话,而且我们剧里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是逗比,尽管一开拍大家就变得很严肃。

Q:大家都知道在漫画里格伦最后的结局是怎样的,但剧集显然已经跑偏了,你担心有一天格伦在剧里被丧尸吃掉吗?

A:被当做食物摆在餐桌上真的挺让人焦虑的,但是留下一个永恒的瞬间,要比拥有一份长久的工作有价值得多,算了我还是收回这句话吧,哈哈。

Q:听说之前曾有疯狂粉丝在酒店门外等着你?

A:这部剧在韩国很受欢迎,当时我去韩国参加活动,有粉丝在酒店门外等我,我被吓到了。你知道,当有人像对待布拉德·皮特那样对待你,而你心里又非常清楚自己距离布拉德·皮特根本就是十万八千里,那种感觉真的很奇怪,很焦虑。

Q:私下里你和饰演“玛姬”的女演员劳伦·科汉关系怎么样?你们之间有火花吗?

A:我们是超好的朋友,我俩在片场有很多乐趣,她是个非常聪明非常棒的演员,所以当我们出演情侣的时候,真的会有好多的化学反应哦。

Q: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喜欢的姑娘,你会怎样做呢?

A:我知道这有点不正常,但是我脑子里真的会联想出接下来的18步甚至20步,就好像,“天哪那个姑娘好可爱,我真的很想和她约会,等一下,在我们的婚礼上,还有第一个小孩出生时会发生些什么?她会说,嘿,可以给我做点意大利面吗?我说好的,当然了,但当我端给她,她却说,这味道就像一坨翔,然后扔掉了。哦,我可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算了我还是不要和她约会了……这样下去我想我会孤独终老吧。”

【关于他的几件小事】

1、史蒂芬原名Yeun Sang-yeop,官方身高1.75米。

2、爱狗Agnes是一只金毛与贵宾的杂交小型犬,如今他去哪儿都带着它。

3、喜欢弹吉他,多年来坚持着写作的好习惯,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

4、能说一口地道的韩语。

5、曾经参加过《实习医生风云》《海军罪案调查处:洛杉矶篇》两部剧的试镜,但都失败了,最落魄时不得不在洛杉矶公寓附近的餐厅打工。

6、对于谁才是《行尸走肉》剧外最酷的一位,史蒂芬的粉丝与“弩哥”扮演者诺曼·瑞杜斯的粉丝争得不可开交,他们认为“诺曼的酷太装了,而史蒂芬是纯天然无公害发自内心的酷宝宝。”

标签:喜剧 好莱坞 饰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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