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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声称:中国起草反恐法应咨询美国政府


来源:观察者网

”  发言人哈夫还对中国向联合国提交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表示关切。”  华春莹表示,希望美方建设性参与相关讨论,尽早就此达成国际共识,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秩序。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哈夫(资料图)

原标题:美国务院妄称:中国起草反恐法应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

不愧是“世界警察”。先是美国四名内阁级高官致函抗议中国金融信息安全新规,然后是奥巴马“亲自出马”抗议《反恐法》草案保障国内信息数据安全的规定,昨天,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哈夫再度挥舞大棒,竟称“中国起草反恐法律时应该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

当地时间3月3日,哈夫在美国国务院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美方已经敦促中国政府重新审视其具有限制性的银行法规,并在起草反恐法律时咨询美国政府和企业界。美方将继续致力与和中国政府在网络问题上美中利益一致的领域扩展合作,并在利益不一致的领域坦诚、积极地解决有关问题。”

发言人哈夫还对中国向联合国提交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表示关切。今年1月9日,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常驻联合国代表联名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请其将由上述国家共同提交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更新草案作为第69届联大正式文件散发,呼吁各国在联合国框架内就此展开进一步讨论,尽早就规范各国在信息和网络空间行为的国际准则和规则达成共识。

观察者网上周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国务卿约翰克里、商务部长彭妮普里茨克和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四名内阁级官员致函中国官员,抗议中国银行业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的新规。

去年9月,中国银监会发布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安全可控”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不低于15%的比例逐年增加,直至2019年达到不低于75%的总体占比。这一维护中国金融信息安全的正当举措遭到欧美企业抗议。奥巴马内阁正是迫于美国科技企业的压力而向中方交涉的。

3月2日,奥巴马炮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草案全文,第十五条拟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信和互联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预设技术接口,将密码方案报密码主管部门审查。未预设技术接口,或者未报审密码方案的,相关产品或者技术不得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的,应当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拒不留存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服务。

目前,草案二审稿已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针对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中国反恐法草案中涉信息安全有关内容表示关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天在北京回应表示,立法问题属于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处理。另外,各国都高度关注信息安全问题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这无可指摘。

华春莹表示,制定反恐法是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也是中国政府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必然要求,“该法草案中相关内容,是中方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在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作法基础上提出的。有关立法是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看待处理。 ”

关于信息安全问题,华春莹不点名地指出,前不久有媒体曝出,有的国家在他国SIM卡厂商电脑植入间谍软件以实施监控。这只是近期陆续被披露出的案例之一。各国都高度关注信息安全问题,也在采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这无可指摘。

华春莹说,“中方一向坚决反对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或利用提供信息技术产品的便利条件实施网络监控,一贯支持并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制订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当前网络空间事端频发,尽早制定指导各方行为的统一规范尤为重要。中国同有关国家早在2011年9月向联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今年1月又提交了更新草案,其目的是以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稳定为宗旨,在坚持尊重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原则的基础上,强化互联网公平治理,建立网络空间信任措施。”

华春莹表示,希望美方建设性参与相关讨论,尽早就此达成国际共识,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秩序。

[责任编辑:PN048]

标签:中国反恐法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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