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和“抹黑”不是一回事

抹黑是一个很重的定性、很大的帽子,甚至要上升到承担某种法律责任的地步,必须谨慎定义。动辄将批评定义为“抹黑”,会堵塞言路让人不敢说话。

近来好几起公共事件都引发了关于“批评”和“抹黑”的激烈争议。一种言论,到底是“批评政府”,还是“抹黑中国”,如何定义引发了舆论场的交锋。比如,批评中国社会的某个阴暗面和社会问题,比如司法不公或贪污腐败,是批评还是抹黑呢?公众在很多问题上喋喋不休的争议,最后都会纠结于这两个词上,不同派别和立场的碰撞也都在这个界限上:一方说自己是正当的批评,一方攻击说是抹黑中国。

非常有必要弄清批评和抹黑的界限,这对形成对话可能、寻求社会共识和寻找最大公约数很有意义。

从语义上看,两者间的界限很清楚,即看说的是不是事实。如果以事实为依据,就是正当的批评;如果缺乏事实依据,纯粹是造谣,拿不存在的事实去攻击,那就是抹黑行为——顾名思义,抹黑就是颠倒黑白。比如,说一些中国人特别缺乏文明素养,随地乱扔垃圾,这属于批评。但说所有中国人都缺乏文明素养,到哪里都随地扔垃圾,就属于抹黑了。说中国改革中出现了不少严重的社会问题,不解决就会出现危机,这属于批评。但说中国改革没取得什么成绩,市场化改革制造了无数问题,还不如改革之前,这就是不顾事实地抹黑改革。

界限看起来挺清晰,但表面上越是简单、清晰,其间的模糊空间就越大。因为这两个词都属于道德和价值判断,有着鲜明的偏好,人们很容易把自己爱听的评论称为“批评”,将不爱听的话一棍子打成“抹黑”并加以拒绝。加上这两个词都非法律用语,而是缺乏严格内涵的日常用语,人们很容易就凭一已之偏好或对事实的选择性裁剪,而作出对立的判断。所以,一个言论自由度较高、健康开放的社会,会对“批评”作尽可能宽松的解释,而对“抹黑”作严格的限定,宽容看待批评,而不会动辄将一种言论上升到“抹黑”的层面。因为抹黑是一个很重的定性、很大的帽子,甚至要上升到承担某种法律责任的地步,必须谨慎定义。动辄将批评定义为“抹黑”,会堵塞言路让人不敢说话。

区别批评和抹黑,有必要弄清下面几个问题。

其一,“抹黑”比造谣有更大的外延,造谣一定是“抹黑”,但“抹黑”不只是造谣。一个事物,可能有两面性,有利有弊,刻意地放大弊端,而对有利的一面视而不见或者选择性地屏蔽,就带有抹黑的嫌疑。每个群体都有好人、坏人,做错事的可能只是个别人,将个别人的错误行为拿去判断一个群体的形象,对一个群体进行标签化的描述,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动辄说“河南人如何”、“80后如何”、“中国人如何”,也带有抹黑的意味。

但也要注意,有时批评难免带一定的情绪和修辞,不必咬文嚼字地把文字上的适当夸张和无意的延伸看成抹黑。

其二,不要把“别有用心”挂在嘴上,对别人的批评作动机上的猜测。批评和抹黑之所以常被混淆,在于两者有动机上的一步之遥。有人常说,你批评的也许是对的,但你动机不纯,你批评的动机是恶意的,你就是想拿这个说事儿去抹黑中国。拿动机去定罪,就是一种文字狱构陷出的莫须有的罪名了。动机是看不见的,你无法苛求别人是不是善意、友好和有建设性,只能看说的是不是事实。别人说的你爱听,动机就好,否则就“别有用心”,这显然是一种话语专断。

其三,不能将抹黑这个词泛道德化,否则很容易成为打人的棍子。批评那些暴力执法的城管,不是抹黑城管,抹黑城管形象的是那些暴力执法行为——但如果将抹黑泛道德化,很容易成为拒绝批评的借口。抹黑很容易扼杀正常的批评,很容易被滥用,所以对“抹黑”需要严格的限定,尽可能地往法律那边靠,有明显的恶意、公认的事实错误且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才能称之为抹黑。

其四,不要只“站队”而不“站对”。站在我这个阵营中的人说的话,那就是正当的批评;对立那个阵营中的人说话,就是抹黑——这样,舆论空间就永远没有交流对话的可能,一切讨论都像“各说各话”的撕咬大战,到底是黑的还是白的,就永远无法弄清楚。

作者

曹林

曹林

中国青年报社评部主任、首席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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