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民国时江青:把恋爱同居当做“大明星”的梯子


来源:凤凰网历史

00
1936年,22岁的江青与母亲合影。(左)
1936年,22岁的江青与母亲合影。(左)[详细]

她在上海朝三暮四,闹得沸沸扬扬,便是她的“恋爱信条”的“实践”结果。她“根本反对结婚”,为的就是不受婚约的束缚,朝秦暮楚。她所追求的“事业”是当“大明星”,她把恋爱、同居当成通向“大明星”的梯子……

核心提示:她在上海朝三暮四,闹得沸沸扬扬,便是她的“恋爱信条”的“实践”结果。她“根本反对结婚”,为的就是不受婚约的束缚,朝秦暮楚。她所追求的“事业”是当“大明星”,她把恋爱、同居当成通向“大明星”的梯子……

本文摘自:《江青传》,作者:叶永烈,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这使我感到为难了,我既不是批评家,又对于戏剧毫无研究,是门外汉,当然我只有用“很好”二字来回答她了。

“那可不敢当。前些时候报纸上批评我底台词念得太快了一点,就是我自己也有这样的感觉。虽然我时常想矫正过来,事实上却很不容易。这就是我底缺点。但是,假使第三次再演《娜拉》的时候,我相信一定是可以办得到了。”

这时,大家都静默无言地对坐着,凉风不时还可以从窗口送进来。于是我就把自己底话匣打开来:

“蓝小姐府上哪儿?”

“山东济南。”

“府上还有谁?堂上大人都健在吧?”

“只有一个白发年迈的老母,父亲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就死了,还有一个十七岁的小弟弟。此外,还有一个可怜的姐姐和她底两个孩子。”

“蓝小姐今年芳龄……”

“一百岁。”她自己不觉破口大笑起来,接着又反问我:“你猜?”

“……”我摇了摇头答她。

“告诉你吧,老了,已经有二十二岁了(指虚岁——引者注),哦……”长叹了一口气:“真的,女人过了二十五岁,一切都完了,不是快要老了吗?”

“哪里?年轻得很,你是有极大的前途的!蓝小姐,进‘电通’已有多少时候了?”我一边勉励她,一边又问她。”

“在公演《娜拉》以前,虽然已经进电通了,但那时还是临时演员,完全是试验性质的。正式签订合同是在公演《娜拉》以后。”她说话底声音很低,在她底心中若有所思似的。

“每月报酬多少?可否告诉我?”

“那有什么不可以?很少,只六十只大洋一个月,我只得住在公司里,就是想节省几个钱。因为家里边的生活费还需要我负担呢。每月我总得要寄回去四十元,余下的二十元作为我自己底零用。”说到这里,她把托在额下的两手伸张开来,愁眉不展地硬装着笑容:“家里他们除了我以外,谁都没有收入。我的姐姐因为没有受过高深的教育,所以也和我一样没有什么特长的技能。我想自己以后有机会,总得再多学习一点东西,多读点书。”

[责任编辑:安梁]

标签:民国 江青 同居

人参与 评论

凤凰历史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