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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将“既往不咎”


来源:中国经营报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对外表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

原标题:多部委将跟踪调查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执行状况

近日,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对外表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

《中国经营报》记者同时获悉,在高管薪酬改革的同时,国资委、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展开对高管薪酬改革执行情况的调查。

“既往不咎”

对于2015年年初开始执行的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仍有许多细节需要在执行中针对性处理。

“薪酬管理主要集中在对2014年的收入进行管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2013年的薪酬未能及时发放的情况,将不会纳入到薪酬管理中来。”参与央企高管薪酬制定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邱小平对外表示,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2014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在已经过去的近三个月的时间内,相关部委紧锣密鼓地制定高管限薪的细则,并在2015年执行实施。

来自新华社的信息显示,此番改革中,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过往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据邱小平介绍,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与央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与央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确定。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邱小平说。

信息显示,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将显著缩小,目前,薪酬差距在12倍左右。

一位来自央企设计工作领域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是所有央企负责人都要降薪,而是要根据负责人与基层员工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按照这一方法,有的央企高管需要加薪。”

或有抵触情绪

在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方案还处于制定,尚未对外公布的时候,记者采访了多位央企高管。

在高管薪酬改革细则进展制定的同时,记者采访了几位央企副总级别的高管。其间态度略有变化。

一位建筑行业的央企副总向记者表示:“对高管限薪,不能简单地说限这个字,就是符合实际情况,要分类管理,这个方案在制定的过程中,我相信这个制度的出台必有它的道理。”

国资委下属央企负责人曾表示:“薪酬需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需要看到市场的薪酬是怎样的。”

“如果说一个政策,它不能很好地调动积极性的话,那肯定是没有生命力的。”该人士表示。

另外一位铁路工程类央企副总向记者表示:“我从子公司到集团公司来,我的薪酬是降低的。所以比较优秀的子公司的管理层收入,会比我们集团的要高。”

“那说明你已经拿了很多年高薪了。”参与制定细则的人士表示:“今后不会有这种便宜了。”

前述人士同时表示:“包括人社部在内的几个部委将各有分工,对改革的执行情况调查跟踪。”

对于执行情况的展望,“中央有严格规定,规定就要执行。”上述人士表示。

人才外流?

在央企高管薪酬改革之前,地方国有企业和央企二级和三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收入并不受太多约束。

早在2009年,人社部、国资委等六部委曾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央企高管薪酬上限不得超过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人社部等部门也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进行过调研,“在子公司和孙公司的情况比较严峻。”

本轮高管薪酬改革的讨论历时两年多,最终尘埃落定,在这一过程中,各个部门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的声音。

一年前,国资委人士向记者表示:“中石化、中石油都是世界500强企业,需要有更高端的人才。现在,只有硕士和博士才能够进入央企,因此给这些人才更好的收入,是符合市场经济行为的。”

“今后不可能一边进入红色保险箱一边拿着高薪。”参与细则制定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对于《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曾用16个字概括了改革标准: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

“这是大的基调,必须要执行到位。”前述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P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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