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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镇政府违法卖地招商坑苦20家企业


来源:法治周末

近些年来,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盲目招商,以此为目的的违法卖地、占地情况屡见不鲜,这不仅对政府形象、公信力以及地方招商引资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是对中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的背离。

图为中亿食品公司冷库。 王磊磊摄

原标题:镇政府违法卖地招商坑苦20家企业

近些年来,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盲目招商,以此为目的的违法卖地、占地情况屡见不鲜,这不仅对政府形象、公信力以及地方招商引资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是对中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的背离。发生在江苏省盐城市南洋镇民航创业园的镇政府和企业同时遭受国土部门处罚的事件,就是最新的负面教材

《法人》记者王磊磊

发自江苏盐城

毗邻盐城南洋机场,位于盐城亭湖新区和南洋镇的交界处,坐落着南洋镇的骄傲——民航村。在公开的宣传资料中,民航村被誉为盐城市新农村建设的典范,且冠以种种殊荣。

让民航村焕然一新的原因,在于南洋镇确立的“服务招商”理念和2009年开始建立的民航创业园。在这片占地面积约有两百余亩的创业园中,可以看到整齐的厂房和正在兴建的各类设施。根据附近的村民介绍,目前园区内共有20余家企业,其中包括正在建设的4家。

在这片欣欣向荣的背后,危机正在逼近。“政府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没收公司在非法取得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符,政府越权行政,属于非法建设。”这是盐城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发给中亿食品公司(以下简称中亿食品)文书中的结论。

“政府违规用地招商,除了已经处罚的中亿食品外,国土资源局已经对园区内的其他企业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立案,并在近期进行处罚,个别案件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盐城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向记者如此表示。

镇政府违法卖地招商遭处罚

2009年1月,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和中亿食品签订协议书:“中亿食品征用土地20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厂房转让优惠总价为155万元(其中旧厂房65万元,土地转让总价90万元)”“甲方(南洋镇政府)工业用地时间为50年,如因规划和违章建筑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规划手续由政府办理,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建设手续。”

中亿食品投资人沈长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了解到用地为集体土地,但南洋镇政府承诺可以办理‘两证’(即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并在协议书中写明,如产生损失由政府全权负责,我们才开始投资建设。”

2009年,中亿公司在民航创业园投资建设,两万余平方米标准化冷库以及收购、加工、包装等附属用房,2011年盐城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中亿食品为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据南京德威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公司固定资产合计3800余万元。

2012年12月27日,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盐(亭)国土资罚告(2012)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中认定,南洋镇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将位于本镇民航村三组境内原南洋砖瓦厂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20亩,转让给中亿食品作为新办食品加工项目基地;同时,南洋镇政府还要求,中亿食品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进场施工,六个月投产经营。南洋镇政府、中亿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属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没收南洋镇政府违法所得45万元,并处以10%罚款,没收中亿食品在非法取得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在2012年8月盐城市规划局出具的一份《调查情况报告》中如此写道:“南洋镇政府在未经国土和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在民航村原砖瓦厂划拨的204亩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擅自成立了民航全民创业园,城市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该创业园用地性质和城市总体规划严重不符,入园企业项目建设均属未办理国土和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无法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和房产证等手续,园区的建立以及招商工作均系南洋镇政府越权行政。”

以上结论,记者均通过采访相关部门得到了确认。

园区企业被处罚,谁之过

在企业被处以没收重罚后,沈长生一家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中亿食品的代理人张大文告诉记者,用于投资建设的大部分资金,均是公司对外融资而来,“现在的情况就是公司和几个股东均负债累累,沈长生被多个债权人起诉,公司法定代表人(沈长生妻子)精神崩溃,这一切都是政府违法卖地导致的”。

据了解,中亿食品是第一家进驻园区的企业,目前园区已经进驻了二十余家企业,每家都存在违法用地的情况。对此,亭湖区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负责人李想指着桌面上厚厚一沓卷宗告诉记者,执法大队已经对民航创业园违法用地的情况进行了多次调查,目前已经对其中13家企业违法用地的情况进行了立案,处罚决定书也即将下达。

对于处罚结论,李想向记者解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该地块虽符合南洋镇土地利用规划,但因为属于集体土地性质,不能交易,加上此地块离机场很近,已被规划为防护绿地,故没收违法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也就是说,一旦查实,这些企业建设的厂房和设施都将被收归国有。

在国土资源局回复给中亿食品的信访答复中则明确写道,南洋镇政府买卖土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张大文看来,这才是导致企业面临“灭顶之灾”的“罪魁”。

对此,南洋镇政府分管工业的蔡姓副镇长却告诉记者:“进驻的这些企业都是自己过来施工建设的,不是招商引资。”他表示,办不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原因是历史问题,园区的用地符合南洋镇用地规划,只是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对于多家企业无法办理“两证”以及其他后续问题该如何处理,该蔡副镇长表示:“已经没事了,罚都罚过了。”

此外,据中亿食品代理人张大文表示,在多次的上访和举报过程中,南洋镇政府与其协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如因规划和违章建筑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条款,南洋镇政府分多次共协调“借款”给中亿食品,并签订了多份借款协议。

南洋镇蔡镇长则告诉记者,这些钱都是为了扶持企业发展才出借的,他还表示,到期后镇政府也要收回这些借款,甚至不排除用法律途径。

事件如何进展,《法治周末》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PN048]

标签:中亿 镇政府 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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