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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遭冒用 宿州女孩“被结婚”5年


来源:中安在线

近日,宿州女孩余婷婷(化名)办理单身证明时,被民政部门告知早在2009年她就已经“结婚”。调查发现,与自己“结婚”的男子,余婷婷压根不认识,且结婚登记表上的女子照片,也并非余婷婷本人。原来,余婷婷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依然单身的余婷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结婚”了5年。

原标题:身份遭冒用 宿州女孩“被结婚”5年

近日,宿州女孩余婷婷(化名)办理单身证明时,被民政部门告知早在2009年她就已经“结婚”。调查发现,与自己“结婚”的男子,余婷婷压根不认识,且结婚登记表上的女子照片,也并非余婷婷本人。原来,余婷婷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依然单身的余婷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结婚”了5年。

 【蹊跷】女孩发现自己“被结婚”5年

余婷婷今年27岁,是宿州市桃园人。今年8月,准备买房的余婷婷来到民政部门办理单身证明,没想到被告知“已结婚”。

“民政局的人告诉我不能给我开单身证明,因为我已经‘结过婚’了。 ”余婷婷告诉记者,“我怎么可能结过婚?肯定有哪里弄错了。”工作人员让余婷婷看电脑上的资料,余婷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资料上确实显示余婷婷有结婚记录。

“我来到宿州市埇桥区婚姻登记处查看资料,看我到底是跟谁‘结的婚’。 ”余婷婷说,“原始资料找到了,但跟我‘结婚’的男子我根本不认识,照片上的女子也不是我。 ”

这份登记表显示,照片里的两人是2009年9月8日登记结婚的,除了头像外,女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等,都是余婷婷的。除了这张登记表之外,余婷婷还发现跟她“结婚”的男子,在2013年8月2日又结了一次婚。“照片上的女子是同一人,但第二次用的就不是我的身份信息了。 ”余婷婷告诉记者,“巧合的是,两次办理婚姻登记的都是同一个登记员。 ”

 【追查】冒用者结婚时不到18岁

根据登记表上的信息,余婷婷找到了与她“结婚”的男子韩某某。韩某某的母亲张女士告诉她,之所以冒用其身份,是因为“儿子结婚时,儿媳妇还不到18岁,不能打结婚证”。张女士说,“当时有人告诉我可以给儿媳妇办个假证,先把婚结了,等到了结婚年龄,再用真身份证登记一下。 ”

余婷婷的身份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又是如何被盗用的?张女士表示,当初给儿媳妇办假证的人“上周刚去世”,如何办假证的,她也不清楚。

婚姻登记处承认出了问题

昨日下午,宿州市埇桥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当初办理婚姻登记时,的确出了问题。

“2009年婚姻登记处还没有联网,没法核查身份信息。 ”工作人员称,“当时登记人员只能靠看、问、听、审等方式辨别。 ”而韩某某第二次登记的时间是2013年,当时婚姻登记处已联网。已经登记结婚过一次的韩某某,是如何在没解除婚姻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次登记的?对此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调查。

 -说法:如何消除“已婚”记录

莫名其妙“被结婚”,余婷婷非常气愤。 “如果不是为了要办单身证明,我现在还不知道我已经‘结婚’了。 ”余婷婷说,“现在我单身证明开不了,房子没法买,定金也拿不回来,我的损失该由谁买单? ”

宿州市埇桥区婚姻登记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婚姻登记的数据都已汇总,该登记处没有权限进行更改,需要余婷婷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她的婚姻登记,该登记处才能给她改成“未婚”。

对此,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万东律师解释,婚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行为。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

标签:登记处 结婚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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