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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金抄袭事件:美国学界谁为他抄袭做辩护?


来源:人民网

Miller是Arizona州立大学的一位年轻助理教授,他最早注意到金在演讲和布道中的“文本挪用”问题,但却对此提出了独特的阐述和辩护:抄袭对金不是问题,因为他根本不认同那个主流的文化传统。

核心提示:Miller是Arizona州立大学的一位年轻助理教授,他最早注意到金在演讲和布道中的“文本挪用”问题,但却对此提出了独特的阐述和辩护:抄袭对金不是问题,因为他根本不认同那个主流的文化传统。

马丁路德金 资料图

本文摘自:人民网,作者:刘擎,原题为:《平静接受一个伟人的污点:回顾马丁·路德·金抄袭事件》

1991年10月,我初到美国不久,就在《纽约时报》上读到有关马丁·路德·金博士论文存在抄袭(plagiarism)的消息,当时感到的震惊无以名状。虽然早就过了崇拜偶像的年龄,但这位民权运动的领袖、非暴力运动的倡导者、神学博士、魅力型牧师、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被邪恶势力暗杀的烈士,仍然是我心中不可亵渎的英雄,难以想象他会与抄袭剽窃之类的行径有任何牵连。于是,凭借一个中国人“本能的”政治敏感,自然地就生出一份警觉:这会不会是什么阴谋?会不会是右派势力和种族主义者制造的污名化运动?存着这份怀疑,便开始关注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却获得了一份意外的教益。

事件的始末

马丁·路德·金于1968年4月被暗杀。无论是他在世的时候,还是他遇难之后的二十年间,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可能存在抄袭的嫌疑。唯一的例外是IraG.Zepp,他在1971年完成的博士论文中指出,金的自传性作品《迈向自由》(Stride Toward Freedom, 1958)抄袭了两部著名的神学著作,但这篇未发表的学位论文当时并没有引起任何关注。真正导致抄袭事件爆发的线索,是由一群支持金的进步学人在研究中发掘出来的。他们完全始料未及。

1985年初,金的遗孀Coretta Scott King代表“马丁·路德·金中心”(她是该中心的创始人和主席),邀请斯坦福大学历史学家Clayborne Carson来主持启动“马丁·路德·金文稿项目”(the Martin Luther King, Jr. Papers Project),其主要目标是编辑、勘定和出版具有权威可靠性的《马丁·路德·金文集》(计划出版共十四卷,目前已出到第六卷)。在Carson教授的主持下,这个项目受到中心与斯坦福大学的合作支持,并在1986年获得了NEH基金会五十万美元的资助。但在项目的注解研究过程中,金的抄袭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了。这使编辑工作遇到了许多难题:是不是应该将存在抄袭的文章选入即将出版的《文集》?如何向读者传达这些文章中未注明的引用出处?是否应当标明每一例“文本挪用”?是否要确定哪一例构成抄袭?虽然后来有人指责Carson教授“企图掩盖真相”,但他自己在回忆文章中力图澄清:当时在团队中“没有人反对公开我们有关金抄袭的结论”,大家只是对“以什么方式来呈现这些发现”有过激烈和广泛的讨论。文稿项目团队在1988年发现了首例抄袭,但他们在能够确定问题的广泛与严重程度之前,一直将有关信息严格地保留在项目团队内部。到1989年9月,Carson教授开始与金的夫人以及项目顾问委员会协商,他们经过“多次艰难的讨论”,最终在10月做出了两项决定:第一,将在正式出版的《文集》中以编注的方式标明每一例抄袭疑点;第二,在《文集》第一卷出版之前,将单独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充分讨论金的抄袭问题。Carson教授非常希望由他的团队来掌握这一新闻的首发权,并计划在学术刊物而不是公共媒体上首次公布他们的研究发现。这是为了公允、全面和客观地呈现事实,避免可能的炒作和误导。

但是,项目顾问委员会中的另一位学者提前走漏了风声。他在美国南部历史学会的一次会议中,和其他几位学者谈起了他们团队的“发现”,消息很快传播开来。1989年12月3日,英国《星期日邮报》上发表Frank Johnson的文章,他从Ralph Luker(Emory大学教授,文稿项目的副主编)那里获得消息:金于1955年向波士顿大学提交的博士论文,大量抄袭了同门学长Jack Boozer三年前完成的博士论文。但这个报道并没有引起美国媒体的即刻反应,它们在此后的十个月当中一直对此保持“集体沉默”。实际上,美国几家主流报刊几乎同时获得了相关线索,但出于审慎或“政治正确”的原因未做报道。在此期间,有不少记者打电话向Carson求证,但他一律以闪烁其词的“外交辞令”予以推诿。因为Carson仍然在争取首发权。他的团队终于在1990年6月完成了独立调查的论文,并与声誉卓著的《美国历史学刊》(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取得联系,希望能经过最快的匿名审稿程序,在12月发表。但是,JAH的主编(不顾Carson的反对)坚持主张,这篇文章必须与其他多位学者的文章编排在一起,作为一个“圆桌讨论专辑”同时发表,因此,还需要拖延更久。这令Carson教授非常沮丧,他意识到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将会失去对首发权的掌控。(以上两段主要根据Clayborne Carson的回忆文章“Editing Martin Luther King, Jr.: Political and Scholarly Issues”)

1990年9月,美国一个老派的保守文化杂志《编年》(Chronicles: A Magazine of American Culture)发表文章公开了金的抄袭问题。波士顿大学时任代理校长的Jon Westling随即致书《编年》杂志(后来在1991年1月号上刊登),断然否认对金的抄袭指控:“金的博士论文已经受到学者们的细致审查与核查,没有发现一例任何种类的抄袭??没有任何一位评阅人曾发现,在整个343页的论文中有任何一页存在任何未被指明来源或误指来源的引用、误导性的变换措辞的释义,或有借用而不加恰当学术参考文献的思想。”Westling校长的大胆背书显然是一个匆忙草率的个人意见,因为当时波士顿大学正式任命的审查委员会才刚刚成立。委员会由四位教授组成,准备就学术规范问题对金的博士论文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对是否取消金的博士学位提出建议。此时,美国主流媒体已经掌握了更为充分的证据,准备打破沉默。Carson教授也在记者的压力下决定配合媒体的报道。11月9日《华尔街日报》在头版发表特写(文章在Carson教授的要求下,没有使用“抄袭”的字眼)。11月10日的《纽约时报》、11月18日的《华盛顿邮报》、11月21日的《高教纪事》(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等相继跟进发表文章。频繁的相关报道和评论一直延续到1991年初。至此,马丁·路德·金的抄袭问题(在他遇难二十多年之后)被完全公开。

事实的鉴定

在这场轰动一时的公共事件中,可以听到出自各种政治与道德立场的不同声音,但争议主要发生在如何对事实做出阐释和评价。对抄袭事实本身的认定,知识界很快达成了基本一致的判断,没有任何重要的分歧。

1991年10月,波士顿大学的审查委员会向校方提交了正式的鉴定报告,指出“确定无疑的是,金博士在其博士论文中有抄袭作为,他挪用材料的来源有些未在注释中标明、或错误标明、或泛泛标明,并在行文的间隔之中,稍作措辞变化或逐字逐句地挪用了别人的材料”。他们鉴定的结果是,抄袭的比重在论文的上半部分占45%、下半部分达21%。审查小组没有考虑取消金的博士学位,因为这“无济于事”(serve no purpose),况且金的论文仍然“对学术做出了一份智识贡献”。但他们提议,在图书馆收藏的金的博士论文副本中附上这份鉴定意见书。Westling校长接受了他们的建议,并强调指出,委员会四位教授“开展的调查具有彻底的学术性以及对细节的谨慎关注,并决意不受非学术考虑的影响”。(New York Times, Oct.11, 1991)

1991年6月,文稿项目团队在《美国历史学刊》上发表了他们对金的学业论文的研究调查综述(“The Student Papers of Martin Luther King, Jr.: A Summary Statement on Research”,JAH, Vol.78, No.1, pp.23—31)。根据介绍,他们在《文集》的前两卷编辑工作中,对金的五十多篇早期文章进行了勘定注解。“到1988年初,工作人员开始意识到,包括金的博士论文在内的许多文章,含有诸多段落与金所参考的文本基本相似或完全相同,却没有恰当地征引这些来源文本。金在参考文献或注释中几乎总是列出了他的来源,但缺乏恰当的引用和引号,这遮掩模糊了金对他人作品的依赖程度。”(p.23)这篇调查文章指出,金曾经接受过专门针对学术规范的课程训练,也清楚博士论文的规范要求,他完全理解相关的准则和要求。但是“他的课业文章,包括博士论文,有大量的段落符合严格界定的抄袭(meet a strict definition of plagiarism)—即,未明确承认的语词与理念的挪用(unacknowledged appropriation of words or ideas)”(p.31)。

《编年》杂志的编辑Theodore Pappas是推动抄袭问题公开化的关键人物之一。他将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整理汇编,于1994年出版了一部文集(Martin Luther King, Jr.: The Plagiarism Story),后来又在1998年出版了一个修订扩充的新版(Plagiarism and the Culture War),其中给出了许多详细的抄袭证据。比如Pappas发现,金有一篇课业论文,在总共二十四个段落中有二十段是完全照搬他人的作品。他还通过文本列表对比显示,金在博士论文中大段复制其学长Jack Boozer的博士论文,甚至复制了Boozer因为粗心造成的引用失误和标点错误。Pappas判断金的博士论文有高达三分之二的抄袭。在学院之外,金作为公共人物发表的演讲与布道辞,由于无需给出注释,几乎都有“挪用”的成分。例如,他在1963年华盛顿二十五万人游行集会上的经典演讲《我有一个梦》,其最后部分—从引用爱国歌曲《美利坚》的第一段歌词(“我的祖国,可爱的自由之邦??让自由之声响彻每个山冈”),到气势恢宏的排比句“让自由之声响彻??”(随后列举一个个山脉的具体名称)—都与黑人牧师Archibald Carey在1952年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相同或高度雷同;金在接受诺贝尔和平奖时发表的演讲也大量“挪用”了J.Wallace Hamilton牧师的作品;他在另一篇演讲中对甘地和非暴力问题的论述几乎逐字逐句地“借用”了Harris Wofford对同一主题的演讲;而他被收入许多课本的著名文章《从伯明翰市监狱发出的信》(“Letter from Birmingham City Jail”)也大量“借鉴”了他人的作品??

虽然倾向保守派的Theodore Pappas与自由派的Carson教授立场相左,但他们对抄袭事实的鉴定基本一致。按照Carson教授的概括,文稿项目团队的研究清楚地显示:“金的抄袭是一种惯用模式(a general pattern),在他几乎所有的课业写作中都明显存在??从现存的他最早的写作和博士论文中都可以看到文本挪用的情况。这个模式在他整个生涯的演讲和布道中也同样显著。”(Clayborne Carson,“Editing Martin Luther King, Jr.: Political and Scholarly Issues”)

那么,马丁·路德·金本人究竟如何看待自己抄袭的问题?所有的研究都表明,他并非不知道写作的引用规范(尤其对于课业论文),他的挪用之举也不是疏忽大意所致,而是他习惯性的和有意识的写作模式。但几乎没有证据显示,他曾对此有道德上的顾虑或内疚感。令人玩味的是,他的一位亲密女友曾在回忆录《我分享了那个梦》中提到金对所谓“原创性”(originality)的独到看法,他说“原创性只来自上帝。而其余的一切在你之前就都被人用过了,从来如此、仍然如此、将来也是如此”(Georgia Davis Powers, I Shared the Dream, p.159)。

[责任编辑:周昂]

标签:抄袭 问题 马丁路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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