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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增加办假身份证的违法成本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李元起认为有必要提高违法成本。一方面,使用假身份证、假户口的人应该受到惩治;另一方面,有必要追根溯源查到假身份证、假户口是谁做出来的,制造这些的人应按照规定受惩处,“以前办假证的处罚很轻,如果加重处罚,徇私枉法、相互勾结的情况就会少了。”

原标题:应增加办假身份证的违法成本

本报记者 卢义杰 实习生 贾宸琰 《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8月22日 07 版)

如果没有一纸“假身份证”掩护,毒枭可能不会这么难落网。

这一事件再次将治理“假身份证”、“假户口”的紧迫推向前台。2014年1月,公安部发布消息,称要用3年时间彻底解决户口和身份证信息“错、重、假”问题,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该消息发布之前,2013年,屡被爆出的“房姐”、“房叔”以及其他落马官员,一再刺痛公众敏感的神经。其中一些人的共同特点是,拥有多个身份证或多个户籍。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利用“假身份”进行伪装的,不止是这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士。更早些时候,媒体披露出了利用他人身份冒名顶替上大学、办假身份证参加高考替考等事件。

另一种身份造假,则是为了工作、上学、买车等需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元起告诉记者,我国各个地方的户籍政策不统一,比如,在北京,目前没有户口较难实现买房、买车等现实问题,“这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不会有这种限制的”。

“从根本上解决假户口、假身份证,一个是户籍制度的改革,另一个是市场经济改革,打破壁垒。”李元起认为,在过去,农村户口、城镇户口把平等的公民分成两部分,地区和地区之间是不平等的,所以会有人想突破这种限制公民迁徙的户籍制度。

一边是获得“假身份”的诸多好处,另一边是这种行为的低门槛。记者梳理有关报道发现,在公安机关中,办假身份证、假户口并不需要太高的行政级别,通常县级公安机关的负责人甚至基层派出所就能完成。

在公开报道中,并非每一名公安机关经办人员都会受到法律处罚或党政纪处理。这一点在公安机关负责人中表现更为明显。

李元起认为有必要提高违法成本。一方面,使用假身份证、假户口的人应该受到惩治;另一方面,有必要追根溯源查到假身份证、假户口是谁做出来的,制造这些的人应按照规定受惩处,“以前办假证的处罚很轻,如果加重处罚,徇私枉法、相互勾结的情况就会少了。”

记者注意到,在河南商丘一起伪造40张身份证以组织替考的案件中,组织者被一审判决沈建松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公开报道没有提及受处理的公安人员。

而在本报2009年独家披露的罗彩霞遭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中,伪造身份信息的同学家长王峥嵘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利用这个假户口得到的好处,如果能够退回去,或者给予一定的处罚,就会增加成本,就不会做了。”他补充,从法律的角度,假户口应该是无效的,骗取假户口后,获得的利益应该取消,原来在哪里还到哪里去,获得的利益都应该取消。

在李元起看来,通过技术的力量,在有关信息联网之后可以很快地查出是否拥有多重户口,这样可以减少假户口、假身份证的情况。

“但是,只要有利益差别存在,真要造假,怎么都能造假,还是有造假市场存在。”他说,杜绝假户口只能打破户口限制,这在短期内难以实现,但是目前已经在一步步尝试,“中小城市打破户籍限制,北京、上海这几个大城市还没有放开户口,但慢慢也会打破。户口放开后,也会慢慢减少造假的情况。”

户籍改革恰恰是如今假户口的治理难点之一。李元起推测,如今户口附加的利益太多,造假得到的好处太大,而户籍改革后,户籍和利益越来越剥离,越来越少的人去做假户口的人会越来越少,改革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跟利益挂钩是现在的治理难点,有那么多户口背后的利益,必然会有违法乱纪的假户口出现。如果没有这个利益,就没有这么多假户口。”

令不少学者担心的是,现在发现假户口、假身份证之后,一些情况下只是一撤了事,个别案例中也有追责。但追责的前提往往是被媒体或者上级发现了大问题,否则不少情况下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假身份证问题的治理难点恐怕在于部分公安机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有些公安人员觉得办假户口是帮人忙、做好事,觉得是行善的。本来是违法的事情,大家却从好的角度去考虑,有的人觉得不合法但是合理。要让这些公安人员搞清楚这个问题。”李元起说。

本报北京8月21日电

标签:改革 户口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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