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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帮人办假土地使用证 四人获刑


来源:中国甘肃网

商报讯(记者陶莹)兰州市红古区某局局长,帮助并安排分管副局长及工作人员,为甘肃金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天公司”)法人办理虚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持该证取得了修建高层商业住楼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金海天公司利用虚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超标准修建了4栋18层商业住宅楼。2014年6月,永登县法院一审对涉案的四名被告人依法判决。

原标题:甘肃:帮人办假土地使用证 四人获刑

原标题:帮人办假土地使用证四人获刑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对涉案的局长、副局长及另两名工作人员予以判决

为改变容积率局长帮他人办假证

中国甘肃网8月1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19日,红古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批复将红古路北侧总面积19.33亩储备土地挂牌出让。2006年7月29日,金海天公司以6710911.53元的成交价获取使用权面积为12886.7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财政专户。2006年9月29日,金海天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为达到改变容积率,增大建筑面积之目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乙找到时任红古区某局局长赵某甲,赵某甲同意并安排原分管副局长赵某乙给其办理使用权面积为35200平方米(合52.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分管副局长赵某乙即安排地籍办主任王某甲办理,后王某甲安排地籍办工作人员王某乙于2006年10月29日用同一编号、同一地号、同一土地使用权人办理了35200平方米(合52.8亩)的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

后金海天公司持虚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从省建设厅取得了在该宗土地上修建高层商业住楼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从红古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利用虚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超标准修建了4栋18层商业住宅楼。经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复核,金海天公司应补缴土地出让金总额为7709606元。案发后,金海天公司已补缴全部土地出让金。

四人犯滥用职权罪一审分别获刑

法院认为,赵某甲、赵某乙、王某甲、王某乙之行为均构成滥用职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赵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赵某乙、王某甲、王某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赵某乙于2011年7月21日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了该案的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赵某乙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赵某乙系从犯、已经全部挽回损失且认罪态度好,建议对赵某乙判处缓刑的辩护理由,予以采纳。

据此,判决如下:赵某甲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赵某乙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王某甲、王某乙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扣押的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商报讯(记者陶莹)兰州市红古区某局局长,帮助并安排分管副局长及工作人员,为甘肃金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天公司”)法人办理虚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持该证取得了修建高层商业住楼的批复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金海天公司利用虚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超标准修建了4栋18层商业住宅楼。2014年6月,永登县法院一审对涉案的四名被告人依法判决。

标签:一审 国有土地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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