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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犯自供罪行:曾强拆6500户制造无人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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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后,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其中,中国分别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上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10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截至1949年2月,共判处145名战犯死刑。图为:1947年6月17日,在上海军事法庭被判死刑的侵华日军江阴宪兵队军曹下田次郎和常熟宪兵队队长米村春喜,在游街示众后被押赴刑场。在中国处决的100余名日本战犯中,有63人系宪兵人员。(图片来源:资料图)
二战结束后,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详细]

1936年7月起,在柳河县“将约2500户左右(1954年11月20日的补充供词中更正为6500户)的家宅”“集家”(即强迫搬家,建成无人区)。

核心提示:1936年7月起,在柳河县“将约2500户左右(1954年11月20日的补充供词中更正为6500户)的家宅”“集家”(即强迫搬家,建成无人区)。

鹿毛繁太 资料图

本文来源:新华网,作者:佚名,原题为:《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鹿毛繁太》

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中央档案馆4日公布了日本战犯鹿毛繁太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

据鹿毛繁太1954年8月—11月笔供,他1899年生于日本福冈县。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曾任伪满洲国奉天省柳河县警务科首席指导官、锦州市警察局警务科长等职。

重要罪行有:

1937年5月,在柳河县“将武装抗日游击队员、工作员5、6名”,交由日本守备队杀害,并亲自“用日本刀斩杀了1名”。

1936年7月起,在柳河县“将约2500户左右(1954年11月20日的补充供词中更正为6500户)的家宅”“集家”(即强迫搬家,建成无人区)。同时,以“进入无人地区”的理由,“杀害了中国和平居民8名”。

[责任编辑:唐智诚]

标签:鹿毛繁 日本战犯 侵华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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