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陈诚多痛恨贪腐:连长挪用一月军饷被其枪决


来源:凤凰网历史

后来查实那个连长果然挪用饷银一个月,陈诚命令师军法处审查。按军法条文,军法处顶多判那个连长撤职或判刑,但陈诚却批示了两个字:“枪决”。

核心提示:后来查实那个连长果然挪用饷银一个月,陈诚命令师军法处审查。按军法条文,军法处顶多判那个连长撤职或判刑,但陈诚却批示了两个字:“枪决”。

本文摘自:《陈诚新传》,作者:史玉根,出版:东方出版社

陈诚治军有一套独特的办法。

他一直推崇老上级严重的治军之道,将严重在二十一师提出的“人事公开、财务公开”,还加上一条“意见分开”,合称“三公开”,先后在十一师、十四师以及后来十八军所有的5个师里全面推行。

陈诚在十八军制定了一套有别于其他部队的人事制度,规定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职员哪怕是财务人员,不得随长官离任。有一次,一个军需官要随长官离任,陈诚就是不放他走。那个军需官还要坚持,陈诚火了,叫来军法处的军官,把他关了几天禁闭。出来后,此人再也不敢提调走的事了,老老实实呆在十八军。

陈诚历来痛恨军官吃空额、克扣军饷的现象。据他本人的自述,早在他任东征军炮兵营营长的时候,营里一名军官诬陷他侵吞军饷。上司把他找去,拿告状信给他看,说:“一个营长亏公款数百元不算什么!”陈诚大受委屈,当即抗议说:“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如有分文出路不明或是浪费,愿受严厉处分。”上司还想做和事佬:“我知道你没有贪污,可回营去安心工作。”陈诚哪里肯依,坚决要求调查处理:“革命者遇事含糊,将与反革命者何异?现在我无以见信于所部,恕不能奉命回营。”后来事情查明,对他的控告实属诬告,上峰才让那个告状的军官回家“休息”。 

以后,陈诚在二十一师、警卫司令部任职期间,在财务管理上更加谨慎小心,不敢有半点差池。1927年10月离开二十一师时,他将手里的公积金全部移交给了下任师长陈继承。1928年6月,警卫司令部遣散,他又该部结余全部交给了蒋介石。这使蒋对他大为赞赏。后来抗战初期陈诚任政治部主任时,向军政部申请增加活动费用,军政部压着不办,蒋知道后,对时任军政部主任的何应钦说:“陈诚是干事的人,不会贪污。你要给他多批点钱。”

十一师驻防襄阳期间,有一天,陈诚在洗澡堂里听几个士兵说他们的连长拖欠军饷两个月没发,他便马上下令调查。后来查实那个连长果然挪用饷银一个月,陈诚命令师军法处审查。按军法条文,军法处顶多判那个连长撤职或判刑,但陈诚却批示了两个字:“枪决”。由于陈诚对挪用军饷、贪污公款、吃空额等行为制裁十分严厉,十一师以及他后来的十八军的军官几乎没人敢触犯。

陈诚所谓的“意见公开”,就是官兵如果对部队的人事、经济、训练、作战有意见,可以逐级反映,上级军官解决不了,可以向师部反映。“只要不是诬告,我们都欢迎,决不打击报复。”

有一次,师部开军事讨论会,一向敢于说话的六十二团团长萧乾发言,对师部多有批评意见,陈诚没听清楚,对萧说:“你站起来讲!”萧觉得陈诚是让他难堪,便不再讲话。回到团部,他闹情绪躺在床上称病,连陈诚打来的电话也不接,对副团长方靖发牢骚:“师长宣称‘三大公开’,他不想让我讲话,不是自食其言吗?”陈诚意识到萧可能是误会了,当天晚上亲自到六十二团团部,找萧促膝谈心,解开了他心里的疙瘩。陈鼓励他说:“我还是很欣赏你这样敢对上官提意见的人。对上官意旨唯唯诺诺,对上官的好恶揣摩逢迎,这样的干部没什么好处。不过你唯一的缺点就有点骄傲,有些话说过了头,保定军官学校出身的前辈可能会嫉恨……”

萧乾连连点头:“师长请放心,我以后会管住我这张嘴的。”以后,在旅部或师部会议上,萧有什么意见,照样站出来当“大炮”,只是更注意说话的分寸了。

[责任编辑:唐智诚]

凤凰历史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