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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想斌:个人道德不应纳入信用评级中


来源:华商报

日前,因新华网刊发一组信用体系建设的报道,让江苏睢宁县再次陷入舆论质疑风潮。四年的时间,尽管政府放权、划清权力边界,都在急速推进,但对于睢宁当地政府来说,一直都没有来回答公众四年前就提出的质疑。

日前,因新华网刊发一组信用体系建设的报道,让江苏睢宁县再次陷入舆论质疑风潮。该县在4年前,推出一套大众信用评级制度,该新政因将闹访等行为纳入信用评级,一推出即遭质疑。舆论认为该信用评级系统,是给人划分三六九等的“良民证”。但在遭质疑后,该新政并未被废置,而转为

低调执行。回顾4年执行情况,当地政府人士说,此事在原点就有问题。(7月2日《新京报》)当地专门负责此事的信征办,对那个出问题的原点,作出了解释,“主要集中在政府公权力有可能侵犯公民权利、很多措施都是为了方便政府治理上。”而这也恰恰是民众所不能接受这套信用评价制度,并对其广泛质疑的焦点。

因为按照被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的信用评价制度,原本平等的公民,被公权力硬生生地化成了三六九等;因这个信用评级的标准,公权力强力介入到私人领域,将个体的道德纳入到信用评价当中,你可能会因“家庭吵架”、不扶老人过马路等情况,被踢到“良民”的对立面。

权力的折腾远不止此。在睢宁,“政审考察、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补助项目”等基本社会服务都可以通过信用评价,成为“要挟”民众提升个人行为的东西。甚至,在这样一个评价体系内,公权将个人的责任无限放大。

四年前,就有人提出质疑:倘若一个人因为没遵守交通规则被罚分,是否表示他会借了贷款不还?是否应该在申请国家救济方面受限?对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人,理当按章处罚,但哪部法律法规说过,可据此将当事人打入另册,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人们不明白,花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弄出一套信用评价制度,目的究竟是什么?所谓试图方便的政府治理,就是以牺牲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前提?这究竟是政府要把平等的公民,通过信用评价制度变成能够震慑和管制的“良民”,还是原本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府,要给每个人的道德行为贴上公权的符咒?

四年的时间,尽管政府放权、划清权力边界,都在急速推进,但对于睢宁当地政府来说,一直都没有来回答公众四年前就提出的质疑。不仅如此,当媒体带着此前的疑惑前去采访时,政府的态度一直是以拒绝公开评定细则来回避。尽管口口声声说,现在信用体系的评价,多用于干部的选拔,但为何拒绝公开那些自称被删除的项目?而那些还未删除的项目,是否依旧关乎着被公权随意稀释的公民权利?

以为封闭了政府信息,就能平息此事的质疑?政府的如意算盘,不仅明目张胆地打错了,甚至颠倒了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公共管理部门为民众的权利服务,需要接受权利的监督和评价,这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换言之,在政府与公民之间,公民是最有权评价政府行为的,而不是政府以恩赐的姿态,给公民发放道德的小红花,去换得公民本应该享受的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戴韶芬]

标签:信用评价 信用评级 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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